和两个朋友合开一家小型冷冻厂,专门派送海鲜,同时雇了几个打工的帮忙搬东西,其中一个是朋友的妻子,已经60多,,始只是帮忙,后来仗着自己的丈夫是股东就一直干下去,一女人家,担心她手脚不利索,多次劝她不想让她干。结果真的出事了,在搬运的过程中竟然摔断了腿,医生诊断说会终身残疾,医疗费也花了十多万。让我们其他两个股东感到很委屈的是,当初叫她做她自己要坚持,现在出事又要我们一起分担。我们通过法律来评评理,问一这医疗费用应该怎么分担?多谢啦!
人
发表于 2014-02-05 13:44
向TA提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由厂里赔偿,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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