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五年了,并且有两个儿子,一个三岁,一个才三个月,大儿子一直是妻子的父母在照顾,丈夫经常对妻子家暴,现在妻子想要离婚,并且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请问现在妻子要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11-2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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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认定的家庭暴力,并不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夫妻之间的肢体冲突,而是一方压制性地对另一方长期、持续地暴力行为。所以,为了能够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尽可能多而全的搜集丈夫实施家暴的证据材料。否则,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在通常情况下都会判由母亲抚养。对于大儿子的抚养权,女方需从自身有抚养能力、男方抚养孩子对还是身心健康不利等角度搜集证据。
发表于 2013-11-25 11:46
向TA提问1\家暴需有证据,2\抚养权以谯抚养对孩子更有利为原则3\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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