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带多人前往前夫家里殴打前夫家人,镇派出所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真的是属于家庭暴力吗?
人
发表于 2014-02-02 19:50
向TA提问你好,不属于。因为根据规定,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前妻带多人前往前夫家里殴打前夫家人根本不属于家庭成员之间。更何况你们已经离婚了。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