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多年前借钱给朋友,后经法院调解后期朋友未执行,请问,他持有的调解书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若过了有效期该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4-01-08 11:50
向TA提问调解书生效后就一直生效,没有有效期之说。但是债务人一直不主动履行的,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现行民诉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后,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不到司法强制保护了,成为自然债务,只能由债权人自己收回,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这个角度讲,其所持有的债权文书,如上述生效的调解书,等同失效。
发表于 2014-03-06 14:50
向TA提问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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