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家庭原因现拖欠了银行的信用卡账几个月,一共16000元,银行多次来电叫我还最低还款3.4千,可我现在的经济状况无力偿还,今天银行方面说我恶意拖欠要给我寄律师信,叫我自己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还有什么罚款等,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7-16 09:25
向TA提问提醒: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持卡人可能要承担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高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以下六种情形: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发表于 2013-09-09 12:35
向TA提问我的建议是,若你主观上无故意占有这部分资金,只是条件的改变使你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通过与银行协商,能达成还款协议当然是最好选择,如果的确因为归还不能,那你也只能做好随时应诉的准备,一个人应当对自已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明之处请来电详询。
发表于 2013-07-09 12:42
向TA提问建议你与银行协商,并积极筹集资金偿还欠款。
发表于 2013-07-09 14:31
向TA提问你好,经过银行的催款,仍然未尽还款义务的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建议积极还款
发表于 2013-07-10 23:04
向TA提问建议积极还款。
发表于 2013-09-14 10:01
向TA提问积极还款,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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