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三个月前的一天的一节体育课期间,因为与同学争抢器材而打架,导致我朋友的小孩小臂双骨折。当天打人学生家长很配合,次日复查时因为我朋友要求赔医药费而起了争执,但终因我们家长的坚持而得到一定赔偿。当晚,打人学生家长就和老师联系说第三天的复查不再陪同。今天我们自己带孩子去复查。老师通知明日去学校商议。(1)我们是否能要求打人学生家长预支5000元进行治疗用途,不要求支付营养费、误工费及其他费用,若用不完则返还,不够则再补。(2)请求打人学生公开道歉。(3)请求学校让孩子直接升入初中。

河南-周口 发表于:2014-04-18 18:54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周口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周口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