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给人家介绍了对象,对方为感激他给了他谢礼,我朋友接受了,可是后来对方竟然说我朋友是贩卖人口,而且已经通知公安局,请问这种情况能算是贩卖人口吗,得判多久?
人
发表于 2013-11-26 17:06
向TA提问你好,如果仅仅是介绍认识而没有其他的行为是不属于拐卖妇女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如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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