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外面有外遇了,并提出和我离婚的想法,理由是和我的性格不和。请问我要采取什么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了,是否有权根据“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要求他给予赔偿呢?
人
发表于 2013-06-20 10:52
向TA提问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要求帮助,请求补偿和过错赔偿制度构成了婚后保护弱者或无过错者的三道关口。它们的建立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个人所有权的公平原则及保护弱者原则。给予弱势方的帮助,对付出义务较多方的“补偿”,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充分发挥了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和经济生活功能,保证了自由离婚的同时又对有过错方进行了惩罚。
发表于 2013-06-20 18:56
向TA提问如果有他出轨的证据,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发表于 2013-06-20 20:40
向TA提问如果有他出轨的证据,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发表于 2013-06-24 23:20
向TA提问有外遇不是请求赔偿理由。除非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与“外遇”的程度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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