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丈夫找我借过一笔钱。在知道他有了外遇后,我们关系恶化,一直争吵。他都没有管过孩子和生活费。现在如果我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他找我借的钱怎么办?我丈夫有嫖娼被派出所关押1晚的记录。
人
发表于 2015-02-28 13:17
向TA提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要收集到以上几种情况发生的证据,才可以主张对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个少分的尺度从实践当中来看,比例是很少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