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老夫妇俩生前有一套房屋.膝下有两个儿子.在立遗嘱决定将房屋以赠予方式留给独孙.并在2012年4月以买卖形式过户到我名下了. 同年十月爷爷去逝.现二叔得道实情后找我奶奶死拚....要求推翻前遗嘱.当由他继承这房产的一半.合理吗?

河南-开封 发表于:2013-08-2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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