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上个月在一家负责安装小区宽带的工资上班,是实习期,在一次上班安装宽带的时候丢失了一台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价值1800元,上个月月底我自己提出来辞职,然后公司人力说叫我赔偿这台笔记本扣除当月所有工资以后的部分是700元,我想问一下我们是三个人一起上门安装的宽带,是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还是我得承担责任?

浙江-衢州 发表于:2013-08-14 22:03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衢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