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的宝宝在幼儿园玩耍时从滑滑梯上摔下来,导致骨折,那么学校方面该怎么赔偿?
人
发表于 2013-09-22 13:02
向TA提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学校或者幼儿园要对宝宝受到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或者幼儿园免责,那么,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发表于 2013-09-22 16:50
向TA提问学校要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3-08-26 13:45
向TA提问你好,学校赔偿。
发表于 2013-08-29 12:57
向TA提问您好:如果该宝宝是已经在幼儿园上学了,在学校课间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3-09-01 07:06
向TA提问你好,
如果该宝宝是已经在幼儿园上学了,
在学校课间受伤,学校要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3-09-24 12:22
向TA提问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可以向幼儿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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