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人在医院躺着,肇事者不闻不问,没有付相应的医疗费,这该怎么办啊?
人
发表于 2013-08-26 10:42
向TA提问你好,你应当找交警由交警督促肇事方交纳医疗费用。另外,根据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可向交警反映,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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