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单位属于国有破产改制企业,2003年一次性按640元社会平均工资购买职工到退休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已手工登记到退休年限,2003年时社保局还未有电脑操作,现电脑只录入到2008年6月。社保局负责人说不符合政策的要退保,请问社保局的做法是否合法?

甘肃-白银 发表于:2013-06-2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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