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于2009年11月份在山西汾翼城县的居委会处购得一套商品房。买房的房票上有盖居委会等各种公章,证明房子属于我。但是,时间过去了很久,我依然没有拿到房子,我到村委会处,想讨个说法,拿回属于我的房子,却意外得知我的房子是早已经被村委会抵押给开发商的房子,而开发商在资金紧缺时候又抵押给放高利贷的房子。而我又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了这套房子。我既付出了一大笔钱,但是又拿不到房子,我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向村委会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山西-临汾 发表于:2014-04-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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