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占用耕地,已经动工,却并没有给予任何赔偿,请问要如何向开发商索回赔偿。
人
发表于 2014-04-01 11:15
向TA提问您好!我是中国大律师网特邀法律分析评论员: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正洲(联系电话:187 8818 7958. QQ:1165856645.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坝路8号。 ),谢谢您对中国大律师网和我的信任。现针对您的提问,回复如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开发商占用耕地,已经动工,其占用耕地的批文及手续是否齐备,我们无法判断。但是其占用您们的耕地又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您们可以和对方协商补偿事宜,如果的协商不成,您们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发表于 2014-02-11 12:25
向TA提问可以制止他们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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