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属于无合同工,且厂方无注册,上班时出现意外受伤,请问,邻居这种意外能否认为是工伤,怎么进行伤残级别评定?
人
发表于 2014-01-01 14:58
向TA提问你好。按工伤处理,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表于 2014-01-01 16:13
向TA提问如厂子没有工商登记,那么厂子就不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走工伤赔偿这条路就很难。你们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起诉私营业主个人。
发表于 2014-01-01 16:25
向TA提问你好,如只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厂里是有营业执照的,则还是属于工伤,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发表于 2014-01-01 18:31
向TA提问可以做伤残鉴定后要求雇佣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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