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造成第3人受伤,受伤程度是滑膜炎,休息两月,医疗费是7000元,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6200误工费2700元,实际误工费应在9000元。请问应怎么起诉
人
发表于 2014-01-21 20:45
向TA提问你好,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4-01-22 08:46
向TA提问你好,应当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起诉责任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4-01-22 10:29
向TA提问你实际损失16000元,保险公司支付8900元,那余下的7100元就对付个人支付。若对方未支付余款就向法院起诉,除了7100元外还可要求交通费、律师费(不请除外)等其它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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