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上班途中骑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碰掉两颗牙齿。报警后,警方说由于是逆向行驶,所以不予受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是工伤,该怎么申请?
人
发表于 2014-03-21 11:05
向TA提问你好,要看具体的责任认定情况确定.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不能认定你是负非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
发表于 2014-03-21 14:48
向TA提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发表于 2014-03-21 20:04
向TA提问您好,属于工伤,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收集好您目前所有的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给您做出专业的分析。
免费咨询电话:18611502640 15311771260 郝律师
发表于 2014-03-21 11:02
向TA提问应该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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