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做为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做了心脏手术,痊愈后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体检时发现心脏有问题,我找医院开了证明,可是单位还是不予录用,中间也拖了好久,最终错过了就业黄金期,户口也没能落户,损失惨重,请问我这样的健康状况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被录用?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4-04-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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