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我老公感情出现危机要离婚,我们现在所住的房子是拆迁我娘家房子时补给我的房子,他以拆迁协议上被拆迁人有他的名字为由要求分割这个房子,但我拿上父亲的土地使用证去建设局问,他们说以后办房产证是父亲说了算。之所以协议上产权人和被拆迁人写了我和我老公和我爸,是应为写上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是为了政府以600元造价每个户头优惠50平米,实际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的名字。这种情况,我老公只能得那优惠的30平米,请问是这样吗?我要如何维权?

黑龙江-佳木斯 发表于:2014-04-1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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