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向朋友借了2万元做生意,但是生意失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我朋友继续用钱购买一辆小货车,叫我还钱。我跟他商量说我的面包车先拿去用,等我筹到钱再还他。但是后来他把我的车弄丢了。我说那干脆用车抵扣欠款,不足的我再补上。对方不肯,将我告上法庭。我也告他弄丢我的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但是法庭只受理了他的案件并而我的却没有理会。请问我为什么不能起诉他?我用车抵扣难道不可以吗?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3-09-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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