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5个月前犯事,但被取保候审了,最近不知道哪里听来说公安那边又要因为同一件事抓他,可能吗
人
发表于 2014-04-10 17:00
向TA提问有可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8条第2款、第73条、第75条的规定,变更取保候审包括:一是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第56条第1款的规定;二是采取取保候审不当,不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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