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经营了一家小工厂,但是由于经营不力,小厂面倒闭了。在倒闭时,小厂亏损严重,并欠下6万钱款。我由于手头紧,无力偿还,就写下了欠条。又由于对反催债催得紧,陆续还了近3万元。此外,这家小厂是我与别人合资经营的,在小厂濒临倒闭的时候,合伙人离开了,要求我按他的股份折合成现金给他,我没有资金只给他写了一张欠条,至今无力偿还。我和妻子都是一家外企的下岗职工,无固定职业和收入,拥有一套商品房。欠条都要到期了,对反都要起诉我,请问我能用法律保护自己吗?我的房子会被用于拍卖还债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