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外地,想在本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吗?两人结婚时共同承担的外债,还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分配?请律师帮忙。
人
发表于 2013-11-20 17:20
向TA提问您好,离婚应当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婚后财产共同分割,债务共同承担;
3、小孩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对方月固定收入的20-3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咨询免费)。电话:13808064599,刘律师;办公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19号仁和春天广场C座1106室 四川九问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3-10-08 13:44
向TA提问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但至少一方在本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通过诉讼离婚,以在本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方为被告向本地法院起诉。抚养问题及财产、债务分割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发表于 2013-10-08 15:59
向TA提问你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只要在当地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的,便可在当地起诉离婚.两人结婚时所欠的外债,如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两个孩子一般情况是一人抚养一个.
发表于 2013-11-07 12:17
向TA提问只要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就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债务共同承担,小孩抚养权看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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