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事在一家企业当经理,但是一年后就对我他说要解除合同,他没有做错什么事啊,合同签订时间是2年,这样做是不是需要赔偿?
人
发表于 2013-09-08 19:39
向TA提问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发表于 2013-09-08 17:36
向TA提问你好,如不存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单位解除合同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规定支付赔偿金,其数额是相当于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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