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 ,对方负全责,本人受伤,脑挫裂伤,颅底骨折,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14-01-15 14:33
向TA提问你好,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赔偿的标准要根据你的医药费、你的收入以及当地的工资收入情况确定.
发表于 2014-01-15 10:54
向TA提问赔偿包括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需结合实际医疗费用,当地生活标准,工资收入水平等等各方面情况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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