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安市农村信用社申请过一笔助学贷款,2010年毕业毕业。原来合同约定2013年5月到期,而我在2012年已全部还清,但最近查询信用记录,发现这笔贷款从2011年到2012年有十几次的逾期。在询问后得知我这贷款要按月结息,而一年多时间里,银行没有任何通知,现在造成我无法贷款,我对这些信用记录有异议,请问我应该怎么办?银行需要付什么责任?
人
发表于 2013-06-23 11:53
向TA提问到该银行说明情况,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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