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同事因怀孕多月想要辞工,作为一名老师,她在未达合同期限时通过正常的程序递交辞职信。但是到正式离工时学校结算工资时却扣除了她的违约金以及信誉奖,而且,由于校长工作疏忽,学校财务为停止她离职当月的社保,导致这一月的社保费用要自己承担,请问,学校对我同事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同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河南-漯河 发表于:2013-12-05 21:0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漯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漯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