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某医院手术后死亡。院方坚持不肯承认他们的“责任”,但愿意给予8万元其他类似于贫困补助、退医药费等的人道主义补偿。
我方经过斟酌同意调解,可是医院却坚持说这是患者遗产,一定要我父亲,外公外婆及子女共同签名(或委托)。而目前外公外婆已经是80多岁,根本不敢让他们知道,怕万一知道有个好歹就麻烦了。至于这笔钱,连还借的医药费都不够,根本无所谓会产生之后的分割。医院目前坚持一定要老人家签,不然不放款。第一,想问这算遗产吗?医院要这样的签名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哪里?第二,是否可只由父亲签调解书?要告知或欺骗老人我们万不能同意。第三,如医院坚持不签就不放款,应如何解决?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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