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她单位工作了30年了,她的单位是事业单位,现在公司改制,单位变成了企业单位。而我母亲30年的事业单位社保也被转成了企业社保,在这转变之前都没有询问我母亲的意愿。请问这样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的要求?我母亲可以要求补偿之间的差价损失吗?
人
发表于 2013-09-13 16:29
向TA提问你好,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事情是不适用合同法的,不可以要求补偿差价损失.但你认为从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单位违反了规定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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