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孩子裁断一根手指,而且孩子是住宿的,请问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不想负责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8-14 13:35
向TA提问你好,你的孩子年龄是多少?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故此,你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才不承担责任。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学校对其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当由受害人对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
如学校不想承担责任,你可以起诉学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3-08-14 16:16
向TA提问学校和施暴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发表于 2013-08-14 12:48
向TA提问未知你的孩子多大,读幼儿园或者小学还是中学。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由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3-08-14 12:49
向TA提问孩子年龄事关是完全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就读的学校事关学校承担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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