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我借钱还不上,而且人也消失不见了,他压给我的房子我可以直接住进去吗?还是要拿去卖?法律有规定吗?
人
发表于 2013-10-30 12:32
向TA提问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 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 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 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 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 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 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 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 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 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 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发表于 2013-10-30 18:15
向TA提问是不能直接住的,只有起诉,在法院判了后,拍卖此房产来还你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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