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金中华商场租赁了一个摊位,开了一家小店。合同期为12年。今年还剩2年合同到期,可是商场老板换人了,说这个商场要开始拆迁,改造成高级写字楼,我们的合约是跟以前老板签订的,在他这里就不算数了。所以,限定我们1个月内搬迁。我该怎么办?新老板完全不给任何赔偿,可是我还交了两年租金,我要怎么讨回来?
人
发表于 2013-08-19 12:38
向TA提问首先要定性你所谓的商场老板换人的法律定性,所以建议就该事项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可来电垂询:1535371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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