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通信电缆随意通过我承租店铺外墙,影响我拆旧招牌和换新招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想他收租金吗
人
发表于 2014-01-13 12:03
向TA提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这种情况下,如造成损害,业主可以主张赔偿,承租者想收租就不可能了。
发表于 2014-01-13 15:58
向TA提问你好,如果造成你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不能要求收取租金.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