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做得好好的,单位突然要我主动离职,我问他们什么原因,他们也不说,只叫我辞职,给我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人
发表于 2013-09-22 12:31
向TA提问你好,如你同意辞职,并按规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是合法的.如你不愿意辞职而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规定支付给你赔偿金.其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和两倍.
发表于 2013-09-22 17:14
向TA提问申请劳动仲裁。
发表于 2013-09-22 10:01
向TA提问首先看你与单位之间是否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工作期限来保护自己。如果你能证明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你可能主张经济赔偿金。
发表于 2013-09-22 10:07
向TA提问单位无原因不能辞退员工,但是如果你也同意离开,可以申请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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