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离婚,请问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离婚需要有什么条件吗?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
人
发表于 2013-09-26 11:33
向TA提问你好,如双方同意并对子女和财产能够协商达成协议,则可到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协商不成则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
发表于 2013-09-26 10:03
向TA提问你好,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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