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已经举办婚礼了,可是我们还没有领取结婚证。请问这样子,我们在法律上是夫妻吗?
人
发表于 2013-08-09 14:20
向TA提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国对未登记而同居的婚姻法律上不予承认是夫妻关系。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利后果有很多,例如:夫妻关系没有确立,一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一方死亡时,他方无权继承对方的财产;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无法正常办理户籍登记。等等。
总之,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利益难以受到保护。
发表于 2013-08-09 14:04
向TA提问不是,不受法律保护。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