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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我在市二环路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首期,当时说今年一月份可以交付。可是今年一月已过还没有交付的消息,二月中旬时说尽量在3月初之前交付。这延迟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请问该房地产公司是否要做出赔偿?要赔偿多少

广西-河池 发表于:2013-10-2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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