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半路重组的夫妻,丈夫带来的是一个脑瘫的小孩。一直在治疗。现在家庭负担不起,向我家寻求帮助,但是我母亲说不应该对小孩这么尽心,都不是我的小孩。请问我母亲的说法在法律上行得通吗?我确实被这个小孩连累得要死了。我可以不抚养这个小孩吗?
人
发表于 2013-11-19 12:20
向TA提问如果小孩系未成年,且你们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你与该小孩之间已经形成具有抚养义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对于该小孩,你也有抚养义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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