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资金短缺,我和甲签订了卖房协议,将一栋别墅以300万的低价卖给甲,现在房产证还在他那里,但是写的是我的名字,我们约定他先给我20万的定金,如果违约就三倍赔偿。现在我想三倍赔偿给他,终止合同,但是他不同意。因为房产证在他手上,所以,现在我该怎么才能解决?
人
发表于 2013-08-31 11:46
向TA提问你好,房产证虽然在他手上,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你是可以反悔的.但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你如不同意出卖了,你便不要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了.另外你可与他协商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你可向房管局申报房产证丢失,要求补办一本房产证.
发表于 2013-08-31 21:50
向TA提问你可以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法院解除。
发表于 2013-08-31 23:21
向TA提问你好,
房产证虽然在他手上,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你是可以反悔的.
但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你如不同意出卖了,你便不要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了.
另外你可与他协商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你可向房管局申报房产证丢失,
要求补办一本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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