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学校打篮球时受伤,造成骨折,我不知道这是校方的责任还是我们的责任,我的孩子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人
发表于 2013-08-11 17:55
向TA提问你所咨询所说的情况不够明晰。孩子多大?在学校打篮球是学校组织的还是学生自己打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教育机构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如果是学校组织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学校组织的,因孩子能够打篮球应当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看学校是否存在管理方面的过错?如存在管理过错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表于 2013-08-11 11:52
向TA提问你所咨询的条件不够明晰。孩子多大,在小学还是中学。《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教育机构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的是补充责任。
发表于 2013-08-11 16:18
向TA提问你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教育机构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的是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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