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前段时间买了一套二手房,还有二十几万没有给,于是我便写下欠条,等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还钱,现在我办好了,并还了钱,但是对方欠条丢了,还钱是有公证人在场,所以写下了还钱的收条,请问这样以后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重庆-黔江区 发表于:2013-11-2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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