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对方一直躲避不到相关部门处理,该怎么处理这个情况?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否有期限?
人
发表于 2014-01-14 23:05
向TA提问一方回避仍可以通过诉讼维权,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依职权做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同事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向对方提出索赔.
发表于 2014-01-15 07:10
向TA提问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如对方是机动车的,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部分按责任分摊。
发表于 2014-01-11 09:04
向TA提问你好,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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