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苗子和丈夫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已经在老家办酒席并且同居数月了。可是最近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要解除这种离婚关系,在法律上还有办些什么手续吗?
人
发表于 2013-08-09 21:19
向TA提问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发表于 2013-08-09 14:57
向TA提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发表于 2013-08-09 17:31
向TA提问你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必通过法律解除直接离开就可以了。但你们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或者彩礼等问题如你们双方协商不成是要通过法院处理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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