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51岁。在上班时左大腿骰骨颈意外粉碎骨折、错位。我想知道:1.误工费补偿是按每月所得工资补偿吗?会不会扣个人所得兑?如我每月5500元,就按这数按月补偿吗?
2.我妈今年5月31日出的事,现住院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这段时间能不能向对方索要两人护理费?
3.我妈在私人公司上班,是老板叫我妈带两个工人到重庆某酒店布置老板本人的婚礼会场中出的事故。由于伤势较重,康复期较长,可能要一年过后。以后很可能要被解聘,如要向法院起诉,除了告酒店外,能不能告我妈公司的老板?因为是为老板私人办事,是告老板所开的公司?还是老板个人?老板所开的公司正在与其它私人公司整合,一年过后如原公司不存在了,现在我要告谁?
人
发表于 2014-03-03 19:07
向TA提问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本律师协助您维权!
发表于 2014-03-03 20:13
向TA提问你母亲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工伤,建议及时到劳动局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等级要求赔偿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处理】。
发表于 2014-03-03 20:14
向TA提问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你妈应当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等级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发表于 2014-03-03 17:01
向TA提问工伤的话应该用人单 位要赔偿医疗费,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你可以电话咨询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