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就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了起来,情绪波动时失去理智,两人扭打起来,我被打成重伤,对方也受了一些伤,但是我的伤都是他故意造成的。治疗伤情花了我3万块钱,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人
发表于 2013-09-29 18:12
向TA提问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表于 2013-09-29 16:27
向TA提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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