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瞒她与他人有了孩子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近三年一直未联系到其丈夫,这是否属于事实离婚,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
发表于 2014-01-23 10:53
向TA提问(1)有了孩子可能是婚外情或重婚导致的。此等行为显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2)夫妻之间3年(不管多少年)没联系只能说明婚姻状况出现问题了,此情形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更没有事实离婚一说。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若是重婚导致的,在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同时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这位丈夫作为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将受到制裁,女人的权利将足够得到保护。
发表于 2014-01-24 16:15
向TA提问不存在事实离婚。女方可以取得丈夫与她人同居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详情来电面谈
发表于 2014-01-08 16:28
向TA提问没有事实离婚一说。只能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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