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休完产假被公司调换岗位,如果不接受挑换岗位就算自动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
人
发表于 2013-07-19 10:14
向TA提问除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岗位外,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未经协商变动岗位,劳动者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可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发表于 2013-07-14 15:37
向TA提问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单位是可以变更的;满一个月未提出异议视为你同意。
发表于 2013-07-14 16:17
向TA提问不合理,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如你有异议,应及时向公司提出。
发表于 2013-07-14 16:40
向TA提问您好,未得到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发表于 2013-07-30 11:57
向TA提问虽然法律承让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但也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下,你的情况可以拒绝到新的岗位,但需要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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