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问题拿不定注意想请问一下!前不久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一个公司,决定双方对半分红。但是他还在别的公司上班很少来公司,我是基本上都在公司,这样的话我们要不要开工资?如果开的话我应该比他多还是和他一样?
人
发表于 2013-07-18 09:36
向TA提问您好,您的身份是股东,分得利益当然要看你与朋友之间的相关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如果你上班情况比较频繁,那么你本人虽然是股东身份但仍可以在公司任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报酬。
发表于 2013-07-19 20:48
向TA提问你好,根据双方的合伙协议的约定解决,也可以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发表于 2013-07-18 11:43
向TA提问要看你们的协议是怎样约定的。如没有约定,你们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从公平的角度看,你的工资应当比他多!
发表于 2013-07-18 08:46
向TA提问你好,具体需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怎么约定的,可以来电咨询
发表于 2013-07-18 09:18
向TA提问体需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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